南京經濟糾紛律師 經濟合同糾紛大多因什么引起? 經濟合同糾紛發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締約階段一方無意與對方訂立合同,但仍虛構或隱瞞事實惡意磋商,而使對方遭受重大損失; 2、一方或雙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訂立的合同,而導致合同效力上無效或可撤銷、變更; 3、對于合法有效的合同,一方或雙方無正當利益而不及時、不完全地履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 4、一方以騙取對方的經濟利益為目的,與對方訂立合同,并使對方遭受損失,即合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