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咨詢律師事務所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