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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如何分割?
離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如何分割?
購得的房屋在法定限制上市的期限內,由于離婚、繼承等原因要求分割該房的,房屋能分割的盡可能予以分割.對房屋能予分室分割的,可確定各方的房屋產權;對無法分割實房的,除雙方協議一方得實房,一方得房屋折價款外,一般暫不分割,確定房屋產權共有.在產權共有期間,對無親屬關系的當事人,可參照租賃私房的規定由住房方給付讓房方一定的房屋使用費,待該房依法能上市交易時,按當時的市場價,由一方得房屋折價款.
法院只能就房屋的產權、使用權作出判決,不應對當事人戶口遷移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