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產前期開發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協助客戶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參與制定公司股權結構方案,起草、修改合資(合作)合同、章程等各種公司設立文件,辦理工商、稅務等有關登記手續;
協助客戶申請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
協助客戶取得房地產項目開發權:參與起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項目申請文件,就房地產項目的可行性進行法律論證,出具《項目投資法律意見》;
協助客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用、抵押手續;
協助客戶進行土地合作開發、轉讓協議的洽談、擬定與審查工作;
協助客戶處理征地、房屋征收安置與補償事宜;
協助客戶申請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證書等項目規劃批準文件;
協助客戶進行融資:參與制定融資方案,起草、修改融資合同,參加合同談判;
協助客戶完善公司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參與各種糾紛的處理;
協助客戶進行項目收購(轉讓):參與制定項目收購(轉讓)方案并對不同方案的法律風險進行比較,起草、修改項目收購(轉讓)合同,代表客戶參加合同談判,參與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
二、建筑工程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參與項目招標文件的制定,審查投標文件,確保招投標行為的合法性,為評標、決標提供咨詢意見;
2、審查修改工程設計合同、委托測繪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起草、修改、審查工程建設監理合同;
代表客戶進行洽談、草擬、修改制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設備采購、安裝招投標及其合同起草與修改;
協助客戶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客戶與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系;
協助客戶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簽證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客戶與政府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系;
協助客戶辦理有關工程保險和履約擔保手續;
協助客戶建立切實有效的工程保修體系,妥善設定各部分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參加客戶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對驗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見;
代理客戶參與相關仲裁、訴訟活動.
三、房地產交易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協助客戶辦理預售(銷售)許可證;
協助客戶制定房產銷售方案;
協助客戶制定銷售(租賃)文件:起草、修改房產認購書、房屋預售/買賣合同、銷售代理合同、房屋租賃合同;
協助客戶進行合同談判并安排簽約;
協助客戶辦理有關預、銷售合同的公證手續;
協助客戶審查、調查按揭貸款購房人的經濟收入與信譽,以降低客戶在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
協助客戶處理房地產抵押與銷售的關系,確保銷售行為的合法性;
協助客戶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有關抵押問題及有關銀行抵押權實現的問題;
協助客戶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備案等手續;
協助客戶完善房屋交接手續,處理有關房屋交付爭議.
代理客戶參與相關仲裁、訴訟活動.
四、物業管理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協助客戶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物業管理模式,并根據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制作有關法律文件;
參與客戶選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談判,擬定、審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參與客戶與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關售后服務委托事宜的談判與合同擬定;
起草、修改物業管理規約并辦理備案手續;
協助成立業主委員會等業主自治組織.
代理客戶參與相關仲裁、訴訟活動.
五、項目融資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擬定、審查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協助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手續;
參與客戶與銀行談判,擬定、審查按揭貸款協議,審查有關商品房按揭貸款的法律文件,草擬并安排各方簽署貸款合同;
協助客戶對借款人的主體資格及資信情況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協助客戶對發展商及其開發項目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代表銀行、借款人(業主)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變更、注銷)登記手續等.